從前,一星期頂多只有一個半天的休假,實在無法讓在都會區工作的人,回到家鄉,看一看自己的父母長輩,只有像春節那樣較長的連續假日,才能宣洩那累積許久的「鄉愁」。現在情形或許稍微有點改變,在每個月起碼有兩次兩天連假的情形下,星期五下完班,連夜趕回「老家」,已是稀鬆平常的家常便飯。因此我們可以說,隔週休二日,減輕了年節返鄉人潮強度,讓許多人對親人及故鄉的思念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無須擠在幾個特定假日時兌現。
從這裡我們體認到一個事實,那就是現今台灣,大多數人都有「兩個家」或「三個家」,一個是充滿童年回憶,現在只剩下父母親居住的家,另一個大多是是因工作職業上的關係,與先生或太太與兒女生活的家,另外已婚者更有一個原屬於另一半的家(如果離婚後再婚,那可就更複雜了)。也因為正有「兩個家」或「三個家」的現象,所以在包括農曆過年、中秋節、清明掃墓等傳統習俗上必須團圓的節日,甚至可能還有父(母)親節、父(母)生日等日子,大家就必須東西南北地奔波於這些「家」之間,交通不塞車打結才怪。
這種同時有二或三個家的普遍情形,事實上其根源導因於,台灣從農業社會過渡到工業社會時,農村勞動力被擠壓到工業都市的結果。由於工業資本主義制度,使得幾乎所有鄉村中的人都必須到都市中尋找工作,以維持生活,「出外打拼」也就成為事業成功的必要條件,而留在家鄉或是中途回到家鄉的年輕人,則多被視為能力不足的、失敗喪志的或不求上進的。因此,台灣在戰後經由農村青年「出外打拼」,所創造的「經濟奇蹟」的同時,每個人多了幾個家,自當是正常的,甚至可說是應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