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車站附近的精華地段,常出現整棟樓層的補習班,
可以想像其龐大的財力,才能有辦法支應租金支出。

最基本的,補習班的神通廣大,除了不用繳營業稅、不用開發票之外,
因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五、學校、幼稚園與其他教育文化機構提供之教育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文化勞務。」

還有也排除勞保員工五人以上強制加保的規定,
也就是說,補習班即使雇用數十名員工,也不須幫員工加入勞保。
原因出在勞保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是五人以上的公司行號才需強制納保,
補習班是以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設立的,既不是公司也不是行號。

雖然依法,補習班還必須要為員工加保就業保險(可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與提撥勞退新制6%,
不過,許多補習班未成立投保單位,勞保局沒有資料可以比對,除非有人檢舉,否則難以查核。
這個漏洞,長期以來,也沒有去補起來,或是根本沒人敢去補起來。

看看許多補習班比企業規模還大,教室都在台北精華區,
老闆名師荷包賺飽飽,員工苦哈哈,
難怪補教業成為主計處調查的超低薪行業,
其他教育及教育輔助服務業,2015年平均薪資只有24302元,全行業最低薪。
低薪又沒勞保,真是超級血汗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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