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電業自由化」成為新政府以及反核環保團體解決核四問題的仙丹妙藥,然而,未來電業自由化可能導致經濟上的「市場專制」主宰電業市場的商業化邏輯,後果值得正視。
基本上,一個國家的發電方式是不是要用核能,其實就好像一個人三餐到底要吃麵包或是吃飯一樣,是無法用客觀科學數據來作分析的,那是一個主觀價值的選擇。
不過,一旦選擇是吃麵包為三餐的主食之後,政府就應該考慮的是如何讓老百姓每天可以毫無後顧之憂地都有麵包吃?那麼到底是採用哪種供給方式,是政府自己生產,然後直接分配給人民?政府生產,然後統一價格賣給人民?開放民間廠商生產讓民眾購買,但政府規定麵包不能太貴?抑或是開放市場自由競爭?其實前述的每一種選擇都是一種政治、經濟的意識形態在背後主導,而這才是台灣未來電力供應之發展藍圖的最關鍵核心與社會輿論辯論的焦點。
新舊政府都一致地提倡「電業自由化」,雖然二者背後的政治考量卻完全不一樣,這是因為兩黨都中了「市場競爭」即代表「高效率」的市場經濟迷藥,徹底忽略了電力供應的「公共性」與「非商品性」。
首先,國民黨主要是想藉由發電市場的利益大餅的切割與讓出,來籠絡特定民間財團興建民間電廠,以交換其政治效忠,另一方面更可滿足工業區中大企業對於電力穩定供應的需求,並為台電的後續民營化鋪路。這種「一兼二顧,摸蛤兼洗褲」的電業自由化,基本上是延續國民黨對公營事業民營化的一貫態度。
其次,民進黨與反核團體長期以來對於台電即相當感冒,因為其長期壟斷並誤導台灣的電力資訊,特別是在反核的議題上,台電動不動就拿缺電來要脅興建核四,並隱藏核電成本實際上是很昂貴的這個事實真相。因此反核團體就認為,其實只要電業自由化,透過市場機制的價格競爭,昂貴的核電會被市場機制所淘汰,反核四就水到渠成,甚至台電這個老大哥,也將被民間電廠所淘汰。然而「電力」真的能夠被「商品化」甚至進而「市場化」,達到「自由競爭」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電力」與「勞動力」一樣都具有「無法儲存」的特性,光是這一點就很難完全讓電力成為一個商品在市場上交易,由於發電廠一發出來的電力如果沒有立即被使用,就會流失,喪失其價值,那個發電廠就白做工了,由於沒人會幹這種賠錢的生意,因此民間電廠要蓋一定是先確定他發出來的電確定有人會買,最好是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是買相同的數量,或是固定時段有固定的購買量,這樣才不會不小心多發電,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因此台灣目前新設立的民間電廠大都是蓋在工業區旁邊,準備提供給這些用電大戶,不管是台南科學園區或桃園工業區還是六輕周圍無不成為各民間電廠的軍備競賽。
相對地,對於電力需求波動較大的民生用電而言,民間發電業者自然不會去淌這個渾水,那就繼續交由台電去負擔這個被一般大眾痛罵缺電的政策責任吧。另一方面民間電廠更可透過政商關係或政治壓力,強迫要求台電必須以保證價格並照單全收其發出的電能,即使電力供應已經足夠。因此未來如果發電業自由化之後,其電力的調度規則將成為一個相當難解的問題,因為如果電力供應充足有餘時,那到底是那個民間電廠要停,或乾脆是台電的要停,這勢必將衍生成為一個棘手的政治問題。
如果電力市場自由化真的是萬靈丹,那麼也不會發生最先推動電業自由化的美國加州政府在最近開始對解除電業管制抱持強烈的保留態度,因為今年(2000年)聖地牙哥的每月平均家戶電費從五月份的四十五美元,暴漲到七月的一百美元,消費者抱怨連連,內華達州也終止預定於今年三月解除電業管制的措施。加州的電業自由化造成了電價飆漲、經常跳電斷電、供電不足等問題,其問題根源是民間發電業者集體減少電力供給,造成缺電的事實,然後在缺電發生時,在能源現貨市場以高價賣出,賺取暴利,並將成本轉嫁給消費大眾。
從開放世界各國開放電業自由化的原由來看,大都是為了迎合大財團為了生產的順暢,極力要求政府開放設立電廠以提供穩定電力供應,因此電業自由化造福的是工業用電大戶,一般老百姓只有承受突然飆漲的電價與不時斷電的份而已,未來台灣逃不過這個命運。
根本而言,電力的特性是完全不適合作為一個商品,透過市場的供給與需求來運作,因此朝野各黨甚至反核團體一味地將電業自由化視為萬靈丹,的確有待商榷。
(本文刊登於中國時報 時論廣場 200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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