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法院國民黨立委又端出了超級大補藥----「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再度延長十年。「促升條例」自1991年施行,原本預計只實施四年,1995年又在「經濟發展」的口號下,修正延長到 1999年。這種猶如吃鴉片般,且欲罷不能的誘惑與沈淪,使的台灣的財團長期藉著免稅來維持競爭力。
現在「促升條例」又即將屆滿,這些財團索性遊說立委,打著因應國際化衝擊的口號,一舉將大補藥的有效期限延長十年。促升條例如果根據立委版通過,未來十年本來應有的五千億稅收,就這樣讓特定財團減稅,財團大股東既不必繳稅又可享受退稅,而一般受薪者則只能乖乖的繳稅,並且眼巴巴地看著財團大股東從國庫中正大光明地退稅,領走大把鈔票。
根據財政部統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自1991年實施以來,預計至1999年底將損失稅收達二千億元。如果在延長十年將損失稅收達五千億。這些天文數字般的金額,竟然都要由全民來彌補國庫的虧空,也就是說,未來十年內台灣每一個國民平均要幫這些企業大股東繳稅二萬五千元,這種世紀末的劫富濟貧大浩劫,跨世紀財團搶錢陰謀,竟然在台灣發生,真令人不可思議。
揪出幕後操控的黑手
這次促升條例的修正,一直到財政委員會審查完畢交付院會二讀,都沒有延長十年的條款。重要的關鍵在於一月五日立委沈智慧所緊急提出的包含延長十年的修正案,而這個修正案竟然獲得朝野協商的同意,得以逕付二讀,併案討論(過程參考附表)。這種裡應外合、偷天換日的議事伎倆,實應該攤在陽光下,讓選民來檢驗。
1998. 12. 29
會 議 內 容
院會審查討論事項第七案促升條例(尚無延長十年條文)。由於召委不在場無法說明,因此主席宣布擇期討論。但立委沈智慧在台下提出有修正案,可否併案協商?
主席:可提修正動議。
1999.1.5 院會報告事項
沈智慧延長十年的提案正式提出。
主席:本案經朝野協商,決定逕付二讀...
併案討論。
1/7, 1/8, 1/12 院會
促升條例討論事項排入第十案。
PS:促升條例由民進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本文刊登於1999.1.8勞動者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