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最新的勞動合同法出爐了,一時還找不到完整的條文,但是從一些新聞報導,還是可以看到一些規定,實在真的是很"先進".從以下經濟日報的這一則報導當中就可以看出,其中沒有提到的還包括,企業併購時,併購者必須無條件接受被併購公司的所有員工,對勞工權益的保障,遠超過台灣勞基法,企業併購法等的規定,其實這也僅是比照日本的現行規定罷了.

就中國當局而言,中國吸引外資投資中國,讓中國站起來,富起來的階段性目標已經達成,接下來是分配正義的內政穩定問題,因此這種賦予工會(其實是另一個黨機構)更大的權利,來技術性地控制壓抑外資企業雇主的權利,這對於中國這個集權國家而言,絕對是勢在必行的政治手段.這可以從不久前,在台灣強悍如虎的郭台銘,在中國也要如法砲製台灣經驗,控告記者,結果最後碰到中國集權領導的政治鐵板,各種查稅,要求工廠組工會等等"行政"手段紛紛出籠之後,也只能從老虎變成家貓.

新勞動法 明年衝擊台商 嚴格規範勞動條件及雇主責任 工會權力將大增
 
【2006-10-07 經濟日報 兩岸財經 記者魏錫鈴∕台中報導 】

中國大陸已擬定新的勞動合同法及破產法(草案),嚴格規範勞動條件及雇主責任,將對台商經營投下重大變數,新法預定明年公布施行,值得台商密切關注。

        在大陸投資多年,著有「移民上海」、「我的上海經驗」等書的作者陳彬,日前提出這項警訊,建議台商預謀對策,順應新法施行後的投資環境。

        陳彬應台中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邀請演講指出,大陸13年來最低(基本)工資已調高15次,基本工資之外另須提繳養老、醫療、失業及工傷保險金等,以上海地區來說需再加工資的44.5%、昆山約42%、東莞40%左右,使人事(薪資)總成本不再便宜。

        陳彬說,中共新訂的勞動合同法(草案)預計明年會公布施行,將影響台商未來經營。他形容新勞動合同法是全球最「先進」的法規,較重要的規定包括:

        製造業均須組織工會,而雇主要遣散工人應先經工會同意。

        基本工時將從每周42小時減為40小時,加班費勢將增加;且每月加班上限為36小時,兩班制的工廠可能要改為三班制、聘用更多勞工。

        雇主每進用一名勞工,須繳人民幣5,000元到專戶,預防雇主「落跑」,這將凍結大筆資金。工人因工作場所安全設施不符標準造成傷害,雇主(事業單位)須負擔其日後生活。

        現行依基本工資計提的養老金等,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應併計加班費、福利金等,以月領總額作為提繳基準,大幅加重人事成本。

        陳彬指出,新的破產法也預定明年中施行,依草案規定,雇主不負責任、失職挨告時,立刻會被限制住居、台商將無法出境。外商雇主在海外的資產,會列入追償範圍,影響層面很大。

        他表示,大陸的APA移轉定價查稅制度正開始收網,且愈收愈緊,規模越大、關聯企業越多者是越難過。尤其「常虧不倒」、員工持續增加、與單一廠家往來偏高、損益忽高忽低(大賺大賠)或與同業相較差異過大者,會列為優先查核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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