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政治領域的民主化過程中,威權體制被分崩瓦解,其對於社會的控制也逐漸鬆手,各種社會力衝擊著政治體制。過去教師一直被視為是執行國家政治宣傳的工具,國家為籠絡與確保此宣傳工具的可靠性,也因此提供許多優厚的待遇,讓教師們安於工作。而教師就在這種國家以猶如家長般提供保障與照顧之下,獨立於外在社會的發展,被外界視為自成一個保守的團體。
但是當國家與教師之間具「類親屬」之上下照顧關係被打破,而改以從「雇用」關係的角度被看待時,過去的一些恩給式的優惠將被逐漸取消之後,且教師成為被決定的一群時,其不滿的情緒,自然沿著這次928遊行的這個缺口爆發出來。
今年的教師節由全國教師會所發起的「團結928」遊行,超過五萬名教師走上街頭,表達教師對爭取教師團結權的心聲。結社、集會遊行本來就是作為一個社會公民應有之權利,也是民主社會表達多元主張的常態,因此有許多參加當天遊行的教師就指出,「這是一場自我的公民教育」,也是對學生的一種機會教育。
當教師瞭解自身並非國家機器的神經末端,而是民間社會當中的一員時,教師才能夠從過去被國家機器宰制控制的角色中,蛻變出其主體性。唯有教師對於其本身角色的覺醒,教育才能夠擺脫為特定政治或經濟上意識型態服務的窩囊,並回歸其為下一代的心智啟發與心靈解放的功能。因此教師組織的崛起,在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社會的過程當中,必須扮演的社會角色,絕不僅只是一個特定的利益團體而已。
「教師可否籌組工會?」其實已經是沒有必要在討論的議題,因為舉凡一般國家對於教師的「團結權」都抱持肯定的態度。以美國為例,教師工會都是一股重要的工會力量。美國最大的工會是NEA(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人數約為260 萬人,第二大的AFT(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也有約90萬人,而經由工會的爭取目前美國已經有八個州賦予教師罷工權,因此教師的「團結權」自然是無庸置疑的。雖然目前工會法第四條規定:「各級政府行政及教育事業、軍火工業之員工,不得組織工會。」其實早已經脫離現實的發展,許多被禁止的單位紛紛成立工會,並被地方政府承認。
因此目前重要的議題是「教師要籌組怎樣的工會?」也就是說,在台灣現實的政經環境當中,什麼樣型態的工會才是最有利於教師「勞動三權」的聲張。而在經過教師會九月二十八日為勞動三權之行動,這不僅是教師第一次為爭取權益而走上街頭,更是台灣社會的一大進步。
台灣目前雖有教師會的存在,但是教師會並沒有可以針對勞動條件進行集體協商的權利,更遑論行使罷工等爭議行為的權利,因此未來台灣的教師還有一段相當漫長的路要走。
(本文寫於2002.11.12,並曾刊登勞動者雙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