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經濟日報又有三則中國實施社會保險法的後續報導,重點是:
1.社保統籌僅有將養老從縣市提升到省的層級,沒有達到全國流動的層次.是中央對地方的妥協.
2.中國各省諸侯經濟屋頂,戶口流動限制管理尚無法突破.
3.雇主欠繳保費之罰款,可直接從企業帳戶扣除,等於給地方諸侯更大殺手鐗.
4.從中國中央強力推動的決心,可看出中國內部社會和諧的隱憂.
進一步觀察:社保涵蓋範圍是否會擴及非受雇者?以進一步發揮社保的社會互助風險分攤功能.

中國社科院鄭秉文的專訪,有更深入分析.重點為:
1.社保是過去的國企的職工保險轉變過來,因此只涵蓋城鎮企業勞工.
2.目前社保保險人為兩千多個城鎮為單位的保險人.一旦擴大為省統籌,財務將出問題.
3.非受雇勞工的農村農民,可能會以稅收支應的類似台灣敬老津貼方式發給.

大陸將強徵社保費 企業噩夢

大陸官方研擬的「社會保險法草案」日前徵集意見完成,可能於3月全國人大會議通過。草案規劃,社保經辦單位具有強制徵收權力,如果台商不繳或未足額繳,不再透過法院,而是直接從企業帳戶提撥,並處以重罰。

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各城市情況不同,以上海市為例,應繳養老(工資總額的22%)、醫療(12%)、失業(2%)、工傷(0.5%)、生育(0.5%)五大保險,總計共占企業勞動成本的37%。

一位月薪人民幣5,000元的員工,企業依規定要繳納社保費1,850元(約台幣9,250 元)。

長期以來,外資企業普遍沒有照實繳,不是沒按期繳納,就是沒按照原本的基數繳納,只繳月平均工資的下限。大陸官方此次「社會保險法」就是拉高到法律位階,賦予社保單位強制徵收的權力。

草案規劃,企業不繳納或未足額繳,社保單位可書面通知開戶銀行在其帳戶中劃扣社保費;企業帳戶餘額若不足,社保單位可要求企業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律師吳學媛指出,新法將採重罰方式,企業如不辦理社保登記,社保單位可限期改正,若不改正,企業應繳社保費一到三倍的罰鍰,主管人員則處人民幣500元到3,000元的罰鍰。

吳學媛指出,企業不按期繳或少繳社保費,有關主管限期補繳,並自欠繳日開始,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者,處欠繳數額二至五倍的罰款,罰得很重。

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蕭新永表示,社會保險法是從勞動合同法衍生出的新法,更具可操作性,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已把所有企業搞得哀鴻遍野,若社會保險法在全國人大通過,無疑將使企業雪上加霜。

蕭新永認為,社會保險法是基於保障大陸勞工權益、促進大陸社會和諧,但以當前全球經濟的大環境來看,北京當局是否會急於在此時通過,還有得觀察。

【2009/02/1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保費全國統籌 還有長路

大陸民眾對「社會保險法」最關切的是社保能否涵蓋到所有民眾,能否實現全國統籌(異地轉接),例如勞工從廣州轉到廈門就業,可進行轉接,但在社保費仍屬於地方稅收的情況下,實現全國統籌可能難如登天。

社會保險法未來上路,大陸員工離職除拿到離職證明單,還可拿到一張社保費證明,類似台灣的健保費證明,再把社保費證明拿到新單位參保。社保費的統籌層次太低,早在1991年大陸國務院就做出決定,要由市縣統籌逐步過渡到省級統籌。一轉眼18年過去了,統籌層次還是維持在市縣級水平上,就連遼寧試點八年後,仍未有突破。

社會保險法草案中,「勉強」規定養老提高到省級統籌,其他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四個險種,實行省級統籌的時間及步驟,就授權給「國務院規定」。

很多大陸群眾希望盡快實行全國統籌,把社保由「地方糧票」變成「全國糧票」,並寄予厚望。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蕭新永分析,「大陸諸侯經濟、地方保護主義極為盛行,社保費仍屬於地方稅收的情況下,要實現跨省統籌,恐怕還要再等一段時日。」

【2009/02/18 經濟日報】@


大陸現場對策》重新衡量大陸人事成本

幾乎所有在大陸設廠的外商都承認,大陸已喪失勞力成本低廉的優勢,尤其在「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及「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紛紛進入實際執行階段後,重新計算大陸勞動成本並重新評估大陸投資環境適不適合自己,已是每個外商都必須面對的問題。

另一方面,除上述一連串法律法規所引發的人事成本上升外,企業負擔的社會福利成本增加,將是下一波外商頭疼的問題。

2月15日剛截止向社會大眾徵求意見的「社會保險法」草案,已清楚預告大陸官方對未來企業須負擔社會保險的範圍。雖說目前社會保險法還只是個草案,但從過去經驗來看,「社會保險法」必然會實施已無庸置疑,只是依當前經濟環境狀況,在等待一個最佳時機罷了。

大陸官方過去已在社會保險領域頒布了大量行政法規,但一直沒有統一法律來作為基礎,加上各地制度不一,導致大陸真正的社會保險制度難以定型,這次的「社會保險法」草案,早從2003年就開始研擬,重點在明確社會保險範圍含蓋「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大類。

今後大陸居民的個人身分證號碼將直接成為個人社保號碼,而且養老、醫療及失業三項社保金的關係也可跟隨個人而移轉;至於企業最在乎的社保金繳納監管問題,草案也明確要求企業須按月向職工公布社保金繳費明細,萬一企業不足額繳納社保金,官方有權直接從公司帳戶中劃扣,逾期不繳還會被處二倍以上的罰款。

此次的社會保險法雖然還只是草案,但外商還是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先思考自己企業內部的勞動人事問題:

1、 外來人口的社會保險問題

大陸的戶口政策非常複雜,不像台灣允許個人戶口自由遷移,而社會保險恰恰與戶口關係最為緊密。

舉例來說,上海繳納的醫療保險,到了北京就不見得能適用,而且不同地區規定企業須負擔員工的社會保險基數也不一樣,因此,聘用非企業所在地的外來員工,社會保險要如何繳納得非常留心。

2、 商業保險

除政府規定的社會保險外,也有許多外資企業為員工額外購買商業保險,用來做為類似年金制度、留人條件或是員工激勵手段,或是由員工承擔部分商業保險費用,企業再補貼剩下未繳的保費。

3、 自動化成本與人事成本間的掙扎

一旦社會保險法正式實施,外商在大陸將再次面臨人事成本上升的壓力。

綜合最近一年來大陸勞動人事環境的變化,台商應該仔細評估自動化成本與持續不斷上漲人事成本間的效益,並改變自己對投資大陸的成本觀念,也許自動化只是長痛不如短痛的決策,甚至尋找新的投資地點,都有可能是重新衡量大陸人事成本後的結論。

(本文發自昆山,網址www.myChinaBusiness.com)

【2009/02/1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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