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工退休時,原則上可領到勞基法退休金以及勞保老年給付,過去二者都是採取「一次給付」,這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而言,可說是一個異數,因為年金給付,本來就是老年退休金給付的主流,台灣就這樣將錯就錯了數十年,也造成了勞工習慣「入袋為安」的特殊心態,這也是推動勞保年金的最大挑戰。

勞基法退休金在修改為勞退新制的個人專戶之後,未來領取也可以「擬年金」的分期給付方式發放,而攸關八百多萬被保險人的勞保老年給付,也將更改為年金給付。也就是過去勞保老年給付,最高三十年年資可領取四十五個基數,若以目前最高投保薪資四三九○○元來計算,約可一次領取一九七萬元。

但是如果以年金給付一年一點二%所得替代率,則為每月領取三十六%投保薪資,則為一五八○四元,其實只要領取不到十一年,就能超過一次給付的總額。如果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六十歲國民,其平均餘命為二十二年來看,選擇年金絕對是勞工最佳的選擇。

更進一步論,眾所皆知,年金保險具有「世代互助」精神,也就是年輕人繳保費照顧那個時候領取退休金的老年人,這正是凝聚台灣「社會團結」的具體表徵,而這不正是目前台灣社會最欠缺的嗎?

勞工領取退休金一次給付的方式造成前述「入袋為安」的心理,這種心理狀態可說是國民黨此一外來政權,把台灣當成「反攻跳板」的餘毒殘留,也就是一種隨時可以捲包袱逃難的「難民」心態。

過去國民黨不採取正常國家普遍建立的年金給付方式,捨棄永續照顧國民的退休金制度設計,而民進黨當然要在台灣這塊土地上,負責任地建立起世代永續的社會工程,勞保年金絕對就是重要的一大步。

(作者盧天麟為民進黨前不分區立委,前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現任勞委會主委)
(本文刊登於2007.3.31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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