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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於2021年11月25日舉行「勞動教育促進法」草案公聽會,以下是本人出席之發言記錄,節錄自立法院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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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員、各位與會的學者專家及先進、各位官員,大家好。今天非常高興受到教育及文化教育委員會的邀請,針對勞動教育促進法進行發言。大家都知道該法令於2014年其實就曾經有提出版本,現在在立法院也有4個版本,該法令的推動相隔了7年,是否還有機會能夠在立法院推上議程,順勢通過法令,我覺得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今天的公聽會,我就發表一些我個人的看法。

 

首先,剛才聽了非常多我所熟悉的學者、專家及工會先進,大家都提到在勞動現場看到非常多的勞資爭議,以及非常多雇主違法的亂象,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大家會覺得也沒有法可以處罰,勞資爭議一堆,因此會寄望透過教育解決,我當然也是希望這樣。剛才陳淑綸總幹事說最好主管機關就是經濟部,這個我非常贊成,因為勞工知道這麼多法有什麼用?這不是他們能控制的啊,老闆不給加班費就是不給,他們懂這麼多法律只是徒增辛酸而已。但具體該如何做,這是一個問題。

 

其實很多縣市政府即地方層級政府對於勞工教育的扎根一直都有在進行,剛才有提到新北市在8、9年前開始推動,我是那時候去擔任教材的委員,從沒有教材開始編起,到教材出來之後,他們如何去培訓學校的種子教師,這些都是勞工行政體系在做的,他們的教育部門配合新北市,這樣一直走下來,我也看到一些經驗。現在新北市規範在高中職裡只要教2個小時而已,不是每一年,總共2小時而已,這是目前的狀況。而且每一年的暑假,新北市政府就會辦種子教師的研習,讓他們知道有一些新的法令通過。這整個經費都是勞動局出的,都不是教育單位出的,這件事情可以推得動,錢從哪裡來是非常重要的問題。

 

在我參與新北市經驗的過程中,我發現像我們這些勞權維護的工作者一直希望能將各種相關法律寫進教材裡,讓學生瞭解,但事實上,我們的教材研修小組裡也有老師代表,他們會認為直接將法案塞給學生,學習效果其實很差,除了個體勞動法,還要讓他們學集體勞動法,而且他們還只是高中生,這不太可能,教育並不是這樣的。所以我也是從滿腔熱血,後來覺得不行,不能一股腦就倒給他們,因為老實說連大學生都沒學過這些,更何況是高中生。

 

這次的議題叫做勞動教育,剛才有先進也有提到跟勞工教育是不一樣的,勞工教育是已經成為勞工以後,對於權益的保障、相關法令的教育,這個過去勞動部長期都在做,只不過只能透過工會的系統來做而已,非工會系統的勞工就比較難。我們現在要推的是勞動教育,這是不一樣的,差別在哪裡,剛才邱羽凡老師大概有提到,我們可以感受到這是有差距、不一樣的,我覺得勞動教育才是我們要的。

 

剛才已經有非常多人提到,針對學齡即高中職階段的勞動意識的教育,事實上是非常欠缺的,所以我們不應該太工具性地將勞動教育當成勞工教育,我們要分清楚,勞動教育是在學校實施,因此這是一種意識的提升,不是直接用法律去灌輸,這是一定要明確區分的。而法令的部分,除了在職的勞工透過工會以外,然後對於一些雇主,比方說新開設的、違法的雇主,其相關的這些東西我們可以特別來作設計。

 

換言之,這是要有區別的,而且我們也要參考譬如說環境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這些在實施上的一些經驗,以之作為我們推動勞動教育法時的參考;還有,各地方政府也已經在推動相關的工作了,其實公聽會搞不好可以再開一場,邀請有做過這些事情的縣市,其相關人員都可以來這邊分享相關的經驗,這樣才有辦法在實際的推動上予以落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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