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風災已經超過一個月,隨著內閣改組的政治大戲上場,社會大眾也漸漸遺忘了那一張張災民的臉,以及許多幾乎慘遭滅村命運的村落。雖然立法院已經通過高達一千兩百億元的八八風災重建特別預算,但這筆錢就好像是政府與都市人的「贖罪券」,也就是說,既然大筆預算都已經給了,那剩下的就是只是鋪橋造路的硬體工程了。

 

但最近一個新聞報導,卻透露出政府災後重建措施顯然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該新聞報導指出,一位小林村災民到台北,在找不到朋友也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之下,竟然偷竊機車代步,若不是警方注意到他光腳且衣服破爛,加以攔檢,未來的事情發展恐難預料,也幸好有檢察官的同理心體諒,以免保釋金的方式交保。從這個事情可以看出,政府對於災後重建與災民的需求有極大落差。為何這個小林村的年青人,在慘遭滅村後並失去工作,必須千里迢迢北上尋職?勞委會在當地的就業服務機構,即使不能提供在地的短期或長期工作機會,也應該可推進行跨區域的就業媒合,顯見當地就業服務體系失靈。

勞委會這次關於災區重進,對災民最直接的協助是:為期一個月,領日薪的「八八臨工專案」以及可領三個月月薪制的「天然災害臨時工作津貼」。其中「八八臨工專案」由於是採取「當天登記、當天上工、當天發薪」的方式,結果竟產生災民當天下工之後,晚上直接睡在鄉公所,以免隔天登記搶不到名額的離譜情況。

 

由於勞委會規定每鄉鎮每天兩百個名額,也就是一個月扣除假日共二十二天,鄉鎮公所每天可彈性增減,但總量管制在四千四百個人次之內。但許多鄉鎮公所根本沒有前瞻性與永續性的規畫能力,所以鄉鎮公所派任的工作,毫無系統性規畫,胡亂指派,導致發生臨工罷工事件,另外也產生重災區僧多粥少、輕災區浮濫發給的現象。政府這種花錢了事、不知變通,將所有鄉鎮一視同仁的官僚做法,只是再度傷害災民罷了。

 

而在甫通過的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當中,有關就業的部分,也僅是消極地減免災民保費、發放臨工津貼與獎勵僱用等幾個條文,老實說這些措施即使沒有該特別條例,政府也可依行政權責執行。由此可見,政府對於災民未來的工作安排,實在太缺乏主動性與開創性的做法。


因此即使災民領完一個月的臨工專案,幸運地再被就服中心轉介領取一個月一千七百六十元的「天然災害臨時工作津貼」三個月之後,災民就得靠自己了。而當災民在面對唯一的生產工具---土地,已被大自然吞沒,災民後續的生計該如何維持,該如何協助災民自立地靠自己站起來,恐怕才是災區重建最大的課題。

 

其實過去921地震的災區重建已經有許多寶貴經驗,許多專業社區工作者的投入之下,與當地居民共同組成的在地NGO,發展出了在地性的特殊產業,不但解決災民的失業問題,也以尊重環境的態度,永續發展了在地經濟,這種以服務為導向,生產非貿易財的「社會企業」,更是對抗「全球化」對弱勢勞工衝擊得最佳利器,也是八八風災的災民最需要的重建工作。不然,屆時許多災民可能還是會被迫到都市的底層中討生活。

 

期待新改組的吳內閣,對於八八風災的重建,能拋棄「工程至上」、「建設優先」的觀念,以災民生計與文化生態為前提,讓災民能永續地在自己的土地上,有尊嚴地生活下去,方是災民之福。

(本文部份內容刊登於20090915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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